◆海南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
高等教育自考应考者在完本钱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获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别符合需要后,可提出毕业申请,由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审核并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1、社会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社会考生向所在地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提出毕业申请,按需要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毕业生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申请本科的毕业生)交所在地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由所在地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材料送省考试局自学考试办。
2、助学班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助学班考生向所在助学机构提出毕业申请,按需要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毕业生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申请本科的毕业生)交所在助学机构,由所在助学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材料送省考试局自学考试办。
3、自考考生申请毕业时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为12月。凡达到毕业需要的考生依据当地自学考试办的公告于每年的6月十日、12月十日前或有关材料送当地自学考试办,市县自学考试办审核毕业材料后,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近日将毕业生材料报省考试局自学考试办,集中办理有关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自考证书遗失
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发,只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省考试局自学考试办办理。